“能拿房、再还贷”新招数,安居梦{想更踏实}!

作者:刘撰稿 发布时间:2026-11-05 12:28 来源:资讯频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明确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各地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聚焦房地产信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迎来多项优化。例如,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不超过40年,为买房贷款提供了更多选择;对于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还款困难的存量房贷借款人,银行可以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灵活调整还款计划。文件还明确,延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预售的新建住房,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与此同时,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无论延长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还是“能拿房、再还贷”,落脚点都是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相关文件还明确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旨在提升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服务能力。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作出部署。在这种背景中,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将让购房人更安心、让市场预期更稳、让行业发展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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