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受理蓝天格锐案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涉案金额超403亿元)

作者:王采编 发布时间:2026-11-05 12:05 来源:资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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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天津10月16日电 (记者 江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该院已于9月28日立案受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钱志敏违法所得一案,该案系涉案403亿余元的蓝天格锐集资诈骗案追赃重要程序。

  公告显示,犯罪嫌疑人钱志敏,绰号“花花”,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钱志敏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以该公司名义在全国多地销售虚假理财产品,向社会公开宣扬投资项目保本返息、收益丰厚,与不特定公众签订理财产品投资协议吸揽资金,共计人民币403.78亿余元。涉及10.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99.77亿余元。钱志敏将吸揽的资金用于兑付到期理财本息、运营虚假投资项目、获取大量比特币以及购买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绝大部分吸揽的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

  据了解,2017年7月,钱志敏携带储存比特币钱包的电脑等财物潜逃出境,辗转多地逃匿至英国。其在境外将部分比特币转换为其他财产交由他人持有、挥霍,相关资产后被英国司法机关查扣,包含比特币6.18万余枚、比特币现金7.27万余枚、瑞波币360.59万余枚、现金84366.6英镑及其他虚拟货币、珠宝等财物。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钱志敏涉嫌集资诈骗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其在英国被查扣的相关资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孳息,申请法院依法追缴,除依法返还受损集资参与人的以外,予以没收。